得知还是学生的女儿 在校被猥亵 父亲冲到学院 殴打了副院长 并致其鼻骨骨折 这样的情节可是现实中发生的!
受了欺负去“还击” 会被起诉判罚吗? 网友们无比揪心 2021年12月2日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检察院 受理了李某 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
2021年5月9日,男子李某怒气冲冲地来到湖南某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的一间办公室,见到副院长谢某某后,对其进行殴打。李某先用雨伞击打了谢某某的手臂,之后又用拳头击打其面部,并向其腹部踹了一脚,致使谢某某鼻骨骨折,头面部软组织挫裂。得知他人已经报案,李某遂停留在现场等待抓捕。到案后,他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后经鉴定,谢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从移送起诉意见书上看,该案事实简单,证据充分,按办案程序可以很快审结。但在审查卷宗时,办案检察官肖倩发现该案的案发原因存在不寻常之处。原来,李某的女儿小贝(化名)时年15岁,在谢某某任职的学院上学,在读期间被担任该学院副院长的谢某某猥亵。知道自己的女儿在学校受到这样的欺负后,愤怒的李某连夜驱车赶到学校殴打了谢某某。
在调取行政机关的执法卷宗时,检察官发现,在李某殴打谢某某的当天,他也就女儿被猥亵一案向公安机关报案,但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认为谢某某的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仅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为收集更多证据,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负责人麻丽华对小贝进行了上门走访。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2021年5月,湖南某职业技术学院因招生需要,从学生中选聘人员协助老师共同招生。
同年5月8日晚上,谢某某要求入选协助老师招生的学生到教学楼办公室进行面试。小贝进入办公室后,谢某某将办公室门虚掩,在要求小贝自我介绍,并对学校进行介绍后,又让她站起来查看其身高,而后便用手对其实施猥亵。见到小贝并未反抗,谢某某变本加厉,之后才让她离开。
对于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望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打伤谢某某的行为虽涉嫌故意伤害罪,但系向学校主张其女儿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出于激愤实施的伤害行为。因李某系初犯、偶犯,其行为事出有因、情节较轻,且具有自首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依法不需要对其判处刑罚。
同时,谢某某向小贝赔偿了精神损失费6万元,该职业技术学院对谢某某作出辞退处理,并接受小贝的退学申请,向其退还学费1.68万元,给予补偿2.7万元。
因谢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对未成年在校学生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涉嫌强制猥亵罪。2022年9月8日,望城区检察院以谢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和从业禁止建议。同年9月23日,望城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望城区检察院的定罪量刑意见,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从业限制。
网友评价: 这才是体现了法律的公正!
中国刑法的进步 大快人心!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网友评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