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对我市中心城区94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优惠政策对象发放租赁补贴,共计32400元。
根据《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对我市新增的1190户住房保障资格对象中符合租赁补贴优惠政策对象的保障资格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共计94户,发放金额总计32400元。 租赁补贴分两档实施差别化补贴,其中城镇低保对象、城镇特困人员的补贴标准为每月12元/平方米,计24户,其他家庭如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补贴标准为每月8元/平方米,计70户。 为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利用市场租赁的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将持续高质、高效推进租赁补贴落实到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文瑰婷 肖译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吴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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