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德安县高塘乡一些乡村干部 以欺骗诱惑的方式骗取村民签协议书转让出租山林地给私人老板做大棚蔬菜棚。
顾田村老山刘家村庄村民与村民之间一直很和谐,老山刘家村有几个姓氏,姓刘、姓万、姓施,我们刘家村人不同意把“面前山”挖平转让出租,一些干部就来制造矛盾,利用没有山林证的刘氏村民签字同意租山,对低保户说吃了低保就要支持政府的工作,要签字同意转让租山,煽动没有山林证的刘氏村民来起哄说“面前山”归村小组归集体,动歪心思想霸占万氏、施氏村民的山,这是那些所谓的干部破坏村民之间的和谐,破坏村民与村民之间感情,来瓦解村民之间的和谐团结达到签字同意转让租山的目的。
由村委会的干部带乡政府的干部以及高塘乡行政执法人员,三番五次的到村民家里进行骚扰干扰正常的生活,要村民签转让租山协议书,顾田村老山刘家村人有将近20个人到乡政府反映过不同意转让租山,也相继反应县里市长热线12345打了好多次都不了了知,现在村民都无法正常工作,总是有乡政府的干部到村民家里扰乱正常生活,到刘某家去说万某某签了字,到万某某家说刘某某签了字,都是以这种方式来骗取村民签字, 老山刘村民有在某个单位上班的,就找那个村民的单位领导做思想工作来达到他一己私利签字的目的,这种做法令村民非常反感,想尽一切办法不择手段挖空心思让村民签字转让租山,乡行政执法单位的人员有在道上混的社会闲杂人,这种人也能进入乡政府上班拿国家工资,乡政府利用养打手在行政执法部门来办一些事震压村民。
我们是德安县高塘乡顾田村老山刘村民不同意转让租山,高塘乡政府干部三番五次到我们家来要我们签字,严重干扰我们正常生活,令人非常反感,强烈抗议
乡干部村干部帮私人老板代签转让合同书,以每亩山林地一百二十块钱一年,不是一次性付清,是五年付一次钱,合同制定书是村干部写的,标题为关于老山刘面前山林地经营权转让合同, 而不是租赁合同,村干部制定这个转让合同书,就把村民的山定性为经营权,而不是所有归属权,直接剥夺了村民山林地的归属权,直接转让给他人,而不是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山林地归属权是村民的,转让合同书上面明确的写的转让三十年而不是租三十年,转让是指将自己的东西、权利或合法利益让给他人。租赁合同出租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缴纳租税,收取一定代价,把自己的东西暂时给别人使用,转让合同租赁合同是很大的区别,制定合同的人为什么用“转让”两个字,难道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如果再有村干部乡干部到村民家要求签合同,骚扰村民,我们会将当事人曝光网络公之于众。
希望政府部门出面管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