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瑞昌公安发布通告,两家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彻底查清全部犯罪事实,最大程度为群众挽回损失,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于指定日期前到瑞昌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点报案。详情如下: 关于国商信联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瑞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局已对国商信联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瑞昌分公司进行立案侦查。 为彻底查清全部犯罪事实,最大程度为群众挽回损失,特通告如下: 一、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于2023年12月1日前到我局经侦大队报案点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因未及时报案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二、报案需提供的材料:1、报案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支付本金及收取利息的银行卡复印件;3、支付凭证以及获取相关收益的收款凭证;4、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请涉案人员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不组织、不策划、不煽动、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对于不听劝阻非法实施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瑞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咨询电话:0792-4236122 联系人:胡警官、周警官 特此通告! 瑞昌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24日 关于互京所(北京)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瑞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局已对互京所(北京)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瑞昌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立案侦查。 为彻底查清全部犯罪事实,最大程度为群众挽回损失,特通告如下: 一、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于2023年11月15日前到我局经侦大队报案点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因未及时报案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二、报案需提供的材料:1、报案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支付本金及收取利息的银行卡复印件;3、支付凭证以及获取相关收益的收款凭证;4、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请涉案人员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不组织、不策划、不煽动、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对于不听劝阻非法实施的,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瑞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咨询电话:0792-4236122 联系人:胡警官、周警官 特此通告! 瑞昌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24日
来源:瑞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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