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证照齐全机构。合法机构均会在醒目位置公示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以及从业人员相关资质,家长朋友们在选择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高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时须认真查看。培训机构“证照不全”或“证照地址、名称等不一致”均属于非法办学,孩子们到这些机构上课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比如,有的无消防双通道,遇险疏散困难;有的总面积及生均面积不达标,遇险时易发生拥挤踩踏;有的为逃避监管,甚至培训期间关门上锁造成遇险时无法疏散。请家长朋友始终将孩子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抵制非法培训行为,并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线索,我们将依法依规查处,共同保障孩子们的生命安全。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纸质版或电子版
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谨慎缴纳各项费用。家长们在缴费时,应注意避免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一次性不得超过5000元。请家长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缴费,切勿把资金转入培训预收费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请家长抵制培训机构以折扣、赠送等优惠手段,怂恿家长在资金监管账户以外途径缴费或超过规定时间跨度续费,不可受机构诱导使用分期贷款缴纳培训费用,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三)签订规范培训合同。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妥善保管支付票(证)据,主动要求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可有效化解校外培训中产生的纠纷。
(四)不参加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开展学科类培训的;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均为违法行为。我们诚挚提醒家长朋友充分认清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以及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坚决抵制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并主动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线索,我们将依照《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