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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转供电违规加价!九江市公开征集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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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4 16: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3月1日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

公开征集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问题线索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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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整治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问题,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生机活力,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面向全市征集问题线索,具体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线索征集主要针对市内所有开发区、工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对市场主体提供转供电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下列问题:

(一)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按照转供电终端用户对应的电价和分表电量收取电费,转供电代收电费是否存在违规加价行为;

(二)是否实行转供电收费公示,按要求准确记录电量、电价、电费、收缴费凭证等信息,按月在经营和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三)其他相关问题。

二、提供线索注意事项

提供问题线索必须具署实名并附联系方式,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接受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

三、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四、线索反馈渠道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问题线索。我们对征集的问题线索将认真核查、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面依法处置,切实保障线索提供者的合法权利。

市市场监管局:李勇0792-8110140;邮箱地址:875582185@qq.com

市发展改革委:雷存喜0792-8222988;邮箱地址:jjwjsfk@163.com

九江市市场监管局九江市发展改革委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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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4 16: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首先要明确转供电的具体概念:

一般情况下,我理解的转供电应该是,由于供电部门覆盖面上的原因导致某一片区会经常电压过低或者直接跳闸,在这种情况下用电单位为了自己的利益会配备一定功率的发电机自行供电、直到问题好转后停止自发电,这种情况下该用电单位由于自己在确保供电平稳进行付出了自己的服务措施,适当加上服务价,这无可厚非!!
但实际上、假如用电人只是为了自己的所谓蝇头小利、在原有的供电线路上加装电量计量器、加价提供给他人,并以此牟利,这就严重违反了国家现行的电价政策,同时也违反国家供电部门服务规定,这事必须严惩!!!!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些人自己拥有风能或者太阳能发电装置,有些人甚至还有自己的水力发电装置,在这种情况下,多余的电能可以转供给国家电网或者附近的居民,这一情况可以向当地的供电部门提出申请、有供电部门上门安装对外送电计量器,根据国家政策享受相应的供电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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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5 13: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如今在很多的电动车电池换能站为节约成本,他们购置了大型的直流储电设施,利用峰谷电差价,在谷电时间段将电能储存起来以备白天车辆充电用,这种赚取差价应该是国家推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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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1 17:59: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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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2 11: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支持依法查处,不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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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6 18: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国家物价局转供电电价政策详解
2023-12-05 11:25:37

一、政策背景及目的
国家物价局转供电电价政策是为了规范转供电环节的电价行为,保障终端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的稳定发展而制定的。该政策主要针对向电网企业购电的转供电主体,对其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行为进行规范。

二、政策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向电网企业购电的转供电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小区等。对于存在自备电厂或发电能力的转供电主体,其电价行为不适用本政策。

三、政策主要内容
1. 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购电后,可以按照购电价格的固定比例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也可以根据终端用户的用电量、电压等级、负荷特性等因素进行分类别收费。
2. 转供电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不得擅自提高电价或者加收其他费用。同时,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电费收取标准和收费依据。
3. 终端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电费,不得拖欠或者拒缴。如果终端用户对电费有异议,可以向转供电主体或者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4. 转供电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不得拖欠或者拒缴。如果转供电主体存在违约行为,电网企业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政策实施方式
1. 各级物价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转供电主体执行电价政策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的行为进行查处。
2. 电网企业应当加强对转供电主体购电行为的监管,对其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行为进行核对和抽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电价政策规定。
3. 终端用户可以向转供电主体或者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违反电价政策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用户。

五、总结
国家物价局转供电电价政策是为了规范转供电环节的电价行为,保障终端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市场的稳定发展而制定的。该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保障用户的用电权益,推动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各级物价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和终端用户都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和义务,共同推动政策的落实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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