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的清分时间
驾照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将自动清分。
驾照的换证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照的审验日期
驾驶证审验业务其实主要和三类人群相关:
1、持有大中型客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持A、B照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
2、校车驾驶人;
3、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驾驶证审验日期是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日期之后的30日内。
例如,林某,驾驶证记分为9分,初次领取驾驶证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那么他的审验日期就是每年的5月31日起往后顺延30日内,30日之后没有审验的驾驶证状态为逾期未审验。
同时,如A类、B类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记分,或在审验有效期截止前通过学法减分将记分清零后,就无需参加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