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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人!九江两地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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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11: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最新招聘信息
九江两地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具体来看

共青城市


2024年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

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详见附件1招考职位表)。


三、工资待遇

实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年收入6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四、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过处分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有涉黑涉恶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有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不能或不宜聘用的。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按报名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方式报名,按照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的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资料。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2024年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Word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2寸蓝底电子照片、教育部学籍认证报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驾驶证(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等材料打包,命名为“××考生+职位(岗位)名称”,发送至邮箱gqcsrcfzjt003@163.com。命名格式错误、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9:00—3月1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邮箱信息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束后将以电子邮件回复的形式进行报名确认,未收到回复确认的,请在2024年3月20日17:00前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92—4726333(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00)。

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邮箱回复及“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后续考试信息。

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未达到1:3,经研究后,可取消或调减相应计划,具体另行公告。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法律基础知识等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考生报名时投递的《报名表》下载并打印1份;

5.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公告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总分100分)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通告及面试名单通过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公众号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1.体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和程序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若体检不合格至多复检1次(考生需在接到体检不合格通知一周内申请复检)。

2.考察: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1次,逾期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到岗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建立人才储备机制,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从进入本次招聘人才储备库相应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名递补1次,逾期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

1.2024年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职位表

2.2024年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1日


扫码获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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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



因工作需要,瑞昌市监察委员会、瑞昌市公安局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留置看护人员,配合公安机关协助市监察委员会开展留置看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留置看护岗,计划招聘男性留置看护队员7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2006年3月10日以前出生),40周岁(含)以下(1984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和心理素质,身高不低于1.65米;

7.限瑞昌市户籍。


(二)加分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总成绩上加5分: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各乡镇、场政府所在地发布公告。


(二)报名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不予退回。


2. 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11日——3月18日9:00至17∶00(工作日期间),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瑞昌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大楼二楼)现场报名,报名需收取报名费50元/人。


3. 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经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随时取消聘用等资格。


(三)考试

面试、体能测试各100分。


1.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到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瑞昌市铜城大道与洋鸡山路交汇处就业创业大厦2楼)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根据报名预留电话进行通知,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体能测试:男子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计算成绩)。


考试人员在测试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现场测试不合格的考试人员允许稍事休息后,当场重测1次。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50%)+符合条件的加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名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入围分数出现相同情况,则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4.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1.5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招聘计划。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时,则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标准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实施,填写《瑞昌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政审表》,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聘用

1.经考试考核并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发基本工资),经试用2个月鉴定合格,正式聘用。


2.录用的留置看护队员日常管理由瑞昌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负责。执行看护任务服从市监委统筹调度安排,期间由市监委和市公安局共同管理。


四、待遇

留置看护人员经费纳入市财政全额保障,由基本工资、基本岗位津贴、绩效工资、执勤看护津贴、工龄工资等构成。同时,还享受其它福利待遇。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1.为维护公开招聘的公开性、严肃性,考试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试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负责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3.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考试聘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六、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市监察委员会和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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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瑞昌市监察委员会 瑞昌市公安局

2024年3月11日


源:综合共青城发布、九江瑞昌发布




发表于 2024-3-14 13: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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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真正能做到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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