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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 【已回复】瑞昌赛湖十五连有人违章搭建门面,请政府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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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5 18: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瑞昌市赛湖十五连西17-1217-13之间区域违章搭建砌墙门面并做了一个拉卷铁门,占公为私。
为此,恳盼上级领导部门能依法查清事实,尽快拆除违章建筑,在当地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以示政府公平公正,为老百姓做主。以彰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必严、违法必究的内涵。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我请求政府依法依规清拆违章建筑,遏制非法圈地行为,你们不要让他们自己拆。他们自己是不会拆的。只有政府拆才是公道,不然整个瑞昌大家都这么私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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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5 10: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关于瑞昌赛湖十五连有人违章搭建门面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知悉。经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瑞昌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赛湖中队执法人员实地调查,您反映的“瑞昌市赛湖十五连西17-12至17-13之间区域违章搭建砌墙并做了一个拉卷铁门”情况属实。

二、整改处理措施 101337vq4a4ea740a5kg44.gif

瑞昌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赛湖中队执法人员于2024年3月19日向该违建当事人下达了《瑞昌市城市管理局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其两日内自行拆除。违建当事人已于3月21日完成了自拆。

    

    附件:拆除前后照片                  

 

 

瑞昌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拆除前:

图片1.png

拆除后:

图片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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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1 16:04: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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