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及递补公告
九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按照《九江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审查及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招聘计划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5)确定面试拟入闱人员名单。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查。
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址
审查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5日下午17:00。
审查地址:详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在同级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结果报送由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4.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和退役证。
6.2022年或2023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和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即:报名前未与任何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建立劳动关系承诺书)。
入闱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中,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考生因故不能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进行。对委托他人前来的,除需提供考生资格审查所需证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二、资格审查递补
(一)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资格审查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递补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查。递补审查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空额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递补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17日,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二)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及地址
递补资格审查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递补资格审查地址:详见附件2。
逾期未参加递补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递补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卫生岗位表》中招聘岗位的,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时,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
2.报考《事业岗位表》中招聘岗位的,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按以下情况处理:
(1)乡镇岗位或学历要求仅为研究生的岗位: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2)其他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后,按照剩余的招聘计划数,根据规定的面试比例重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核减或取消计划按照不足核减1个计划时不削减的原则进行。
三、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2-8211587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修水县人社局:0792-7808691
武宁县人社局:0792-7705780
瑞昌市人社局:0792-4220201
都昌县人社局:0792-5223932
湖口县人社局:0792-3660965
彭泽县人社局:0792-5666535
永修县人社局:0792-3563319
德安县人社局:0792-4334036
共青城市人社局:0792-4357191
庐山市人社局:0792-2557923
柴桑区人社局:0792-6812185
濂溪区人社局:0792-8270059
九江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0792-8367173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党委组宣部:0792-7705596
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及递补资格审查地址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