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经济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以下人才政策:
①三年内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
②在九江无住房且未享受公租房、人才公寓和安家费的,三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租房补贴;
③三年内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落户补贴;
④在九江工作一年及以上,在九江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5万元安家费;
⑤对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免费入住我市人才公寓三年,其它性质用人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住人才公寓三年内租金减半;
⑥在九江新购首辆家用轿车给予最高5万元购车补贴(限补购置税);
⑦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属地原则可申请同级“对口”安置,配偶无固定收入的,三年内每人每月按当年江西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此条机关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也可享受);
⑧博士子女就读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至少填报3所学校,市教育局根据填报志愿统筹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学校就读(此条机关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也可享受);
⑨可申领我市人才绿卡,凭卡可享受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公立医院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可不限次数免门票参观全市3A级及以上景区,在设有贵宾室的交通出行场所(如庐山站)可免费享受贵宾候机候车服务,在中心城区可免费乘坐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