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稽查局:共青城市绒禄服装电子商务经营部在拼多多平台上开设店名为“绒禄服装”的店铺(该店铺实际经营者为注册者之女,网络销售羽绒服装。但没有开具发票。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商家给消费者开具是法定义务!
经营者不开具发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1)为了掩盖真实的营业额来偷逃国家税款。(2)为了当卖出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出现质量问题与消费者产生纠纷时,以便矢口否认,推卸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一张图是我在绒禄服装购物订单,但商家没有开具正式发票!也没有开具购物小票!
之女)
涉嫌偷税逃税的违法行为,请核实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