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综合能力培训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单位选取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九江市综合能力培训中心。
(二)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柴桑区通江大道西侧、市消防救援训练基地以北,总用地面积43420平方米(约65.13亩),总建筑面积约3836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森林消防支队营房、综合业务大楼、物资储备库2栋、室内训练馆、运动场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4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68.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12.83万元、预备费669.05万元,建设期利息450万元。
(三)组织实施。项目采取一次招标选取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整体设计工作(具体招标内容见下文)。
二、招标主要内容
(一)招标途径: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接纳全网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二)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概算调整)、施工图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材料及设备技术要求、相关验收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以及与相关项目设计衔接等全部工作。其中科普馆因设计专业性强、设计要求高,需进行二次设计,后期将视情另行选取专业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
(五)设计招标控制价:根据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2002〕10号)规定,工程设计费用是以工程投资为计费基础,乘以对应费率,并加成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系数、市场折扣(5-6折)等因素计算。由于本项目涉及多个专业,工程设计费折扣拟按6折计取。
(六)投标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提交投标保证的方式为转帐或提供银行保函。
(七)设计工期:50天内,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整体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方案评审通过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风景园林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说明:评标办法商务条款中1投标人资质评审因素中以工程设计建筑资质作为评分依据)(详见附件2)
3、设计主持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详见附件3)
4、拟投入设计团队人员: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设计主持人与建筑专业负责人可为同一人)、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设计团队人员不得少于以上人数要求且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可不含当月)社保证明。
5、省外进赣的设计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页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企业近五年(2019年9月~2024年10月)内必须完成过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23000㎡的房屋建设工程公共建筑(含智能化设计)设计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图纸、图审备案表、竣工验收材料等以上材料中的任意两项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严禁投标人假借资质行为,招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有此情况,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专家及评标办法
(一)评标专家:开标前从市级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其中建筑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结构专家 1 人,安装工程专家 1 人。
(二)评标办法:根据《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2017〕12号)精神,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综合评估法。根据《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建招〔2017〕12号)明确技术标(方案设计)80分,商务标(报价、综合素质)20分(详见附件5),并报招标部门核准。
五、中标人确定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推荐标明顺序的3个中标候选人名单。
(二)公示评标结果。按照要求,将评标结果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接受投标单位提出的质疑。
(三)确定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按程序研究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前3个中标候选人都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重新招标。
附件:
1.建筑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及设计单位承接范围(截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截图);
3.《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的通知》(第39页截图);
4.综合评标法评分标准。
附件1
设计单位承接范围: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附件3
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的通知(第39页)
附件4
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设计评分标准
技术标(80分)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分为基本符合、良好、好三个等级,各对应不同的分值,评标专家只能打各等级对应的分值。招标工程无某项评审因素的,该评审因素计0分。
序
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基本符合(60%)
| 良好(80%)
| 好 (100%)
|
l
| 规划设计
| 2-8
| 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规划理念创新
| 1
| 3
| 4
|
符合标书提出的规划指标要求
| 1
| 3
| 4
|
2
| 总平面布局
| 8-20
| 总平面布局合理,符合项目功能特性
| 3
| 6
| 8
|
合理利用基地面积,与周边环境相辅相成
| 2
| 4
| 5
|
交通流线清晰,人车分流,出入口位置合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满足要求
| 1
| 2
| 3
|
消防通道、登高面设置满足消防规范
| 1
| 1.5
| 2
|
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 1
| 1.5
| 2
|
3
| 单体布局
| 7-20
| 符合拟定要求(参照设计任务书)
| 2
| 4
| 6
|
功能分区明确
| 1
| 3
| 4
|
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
| 2
| 3
| 5
|
各功能面积配置合理
| 2
| 4
| 5
|
4
| 建筑造型
| 4-12
| 建筑创意、空间处理符合并充分满足设计任务书,对低碳、环保、绿色建筑有设想
| 4
| 10
| 12
|
5
| 结构设计
| 3-8
| 结构设计布置合理,满足建筑功能要求
| 1
| 3
| 4
|
结构经济安全,抗震措施考虑周全
| 1
| 1.5
| 2
|
基础形式合理经济
| 1
| 1.5
| 2
|
6
| 其他
| 4-10
| 各专业说明详细,设计原则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设计深度要求符合
| 2
| 3
| 5
|
环保、节能、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及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 2
| 3
| 5
|
7
| 投资估算
| 1-2
| 估算编制是否全面,技术经济指标合理
| 1
| 1.5
| 2
|
商务标(2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计分标准及分值
|
1
| 投标人资质 | 3分
| 投标人资质满足要求
| ①凭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3分;
②凭乙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1.5分。
|
2
| 建筑设计主持人执业资格
| 2分
| 建筑设计主持人执业资格满足要求
| 凭建筑设计主持人注册资格证书原件按下列标准计分:
①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计2 分;
②取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计1 分。
|
3
| 建筑设计主持人业绩 | 3分
| 建筑设计主持人在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设计过类似工程
| 凭建筑设计主持人设计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合同原件、主要施工图原件(必备)、设计审查备案表原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中(需提供以上材料中的一件或一件以上)按下列标准计分(每个投标人最多提供两个项目:
①设计的类似工程规模(民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层数;工业建筑指跨度和结构;构筑物指高度或容积)等于或大于招标项目的每个项目计1.5 分;
②按前项要求类似工程小于招标项目的每个项目计0.5分。
|
4
| 设计团队人员配套
| 2分
| 设计团队人员配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凭商务标组织结构中的全部人员的高级职称或与设计相关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取得高级职称和注册资格仅计一次)按下列标准计分:
①专业配套完整,同时取得高级职称和注册资格人员占60%以上(含)计2分;
②专业配套完整,同时取得高级职称和注册资格人员占40%以上(含)计1.5分;
③专业配套完整,同时取得高级职称和注册资格人员占40%以下计1分。
④专业配套不完整的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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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报价
| 10分
| 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文件约定的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
| 投标人响应承诺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用, 得10分,未响应都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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