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人会选择购买一些理财保险产品,让自己的生活多一份保障。家住湖北的一位老人在销售人员承诺“买保险能免费入住豪华养老院”的说辞下,给自己和老伴儿都购买了一份保险产品,然而,交了9年保费之后,她却发现所谓的养老院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交费9年 老人缘何起诉保险公司退还保费
回访录音显示,纪女士问及保险公司名下是否办有养老院,是否凭保单就可以入住等问题,工作人员闪烁其词。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纪女士主张业务员在推销保险时存在欺骗行为,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黄石监管分局调查意见书为证,证据充分,且被告保险公司提供的回访录音亦能证明部分事实,应予以认定。那么,纪女士是否能要回全额保险费呢?
法官解释,被告主张只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依据的是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但该规定指的是投保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也就是说,投保人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只需退还现金价值。而本案中,被告存在明显过错,原告并非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若仅返还原告保险单现金价值,对原告有失公平。
法院: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保费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保险公司在向纪女士推销保险时,告知其购买保险可以免费入住保险公司办的高级养老院养老。双方虽未在案涉合同中约定养老院事宜,但根据已查明事实,纪女士先后购买该公司的两份保险合同,实质目的是免费入住养老院,现因被告保险公司虚构事实,致使纪女士无法实现入住养老院的目的,纪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保险费用。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罗家桥人民法庭庭长 黄静:因此本案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解除案涉保险合同,被告应当返还原告缴纳的全部保险费用并赔偿损失。
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向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老年人莫被高额回报所迷惑
法官提醒,除了虚构购买保险就可以免费入住养老院,一些不良商家还会通过虚构或夸大保险项目收益等方式诱导老年人购买保险。老年人在面对业务员的推销时,不要轻易被高额回报等承诺所迷惑,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保险机构的全方位监管,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罗家桥人民法庭庭长 黄静:我们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冶支局发出司法建议一封,要求该局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消费者发生保险产品纠纷时,可以首先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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