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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8 12: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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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江西
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版)》(CJJ 37-2012)中对车道宽度的要求,要满足公交专用道的设置需求,行车道宽度至少应保证3.5米,辅路设计速度多小于40公里/小时,左侧路缘带宽度对应可取0.25米。与公交专用道合并设置的非机动车道按规范要求,其宽度最小应为2.5米,故可得出在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基础上,辅路要实现公交专用道与非机动车专用道功能所需的最小宽度应为3.5+0.25+2.5=6.25米。
在城市道路发展的历程中,随着车辆性能、路面质量、驾驶技术及交通秩序等的不断发展,我国在历次规范修编中也在逐步缩窄车行道的宽度,各大城市也在逐步开展窄车道的通行试验,事实证明,3.25米的公交专用道宽度在辅路上基本可满足车行通行需求,而随着绿色交通的推行,共享单车等新业态的不断涌现,非机动车道的使用需求正在快速提升,规范规定的非机动车道宽度为两辆自行车道,在实际体验中,2.5米的自行车道宽度在非机动车交通量较大的路段无法提供足够的通行能力。结合以上分析,对于存在较多公交车及非机动车通行需求的城市主干道,应至少保证7米的辅路宽度,以提供足够的断面宽度保障公交与非机动车的通行。对于辅路无需设置公交专用道或非动车通行需求相对较少的主干道,结合实际需求可适当缩窄辅路宽度,但最少应保证6米的宽度。对于辅路通性需求较大的主干道,根据实际情况可将辅路上的机动车道数增加至2个,进一步提高辅路的通行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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