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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区住建局相关人员,请公示不同意拆除万达通车街两端栏杆的业主名单和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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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5 14: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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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九江市】九江濂溪区万达物业公司私吞业主停车费-问政江西 https://wenz.jxnews.com.cn/ms/viewpage/202105/view_221706.html

濂溪区住建局相关人员,我们且通知你,我们业主已建群,人数已超过百分之五十,全部同意拆除栏杆。
我们业主请求濂溪区住建局公示不同意拆除万达通车街两端栏杆的业主名单和铺号。

 楼主| 发表于 2021-5-25 16: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濂溪区住建局,如果不公示不同意拆除万达通车街两端栏杆的业主名单和铺号,那必然是无凭无据,弄虚作假,欺下瞒上,请上级机关和领导介入调查,且清查九江万达物业数年来收取的巨额停车费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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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5 17: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濂溪区住建局,如果不公示不同意拆除万达通车街两端栏杆的业主名单和铺号,那必然是暗箱操作。
濂溪区住建局相关人员无凭无据,弄虚作假,欺下瞒上,请上级机关和领导介入调查,且清查九江万达物业数年来收取的巨额停车费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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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5 19:41: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万达物业公司就是牛!能掌控濂溪区住建局,让政府机关为物业公司服务!而不是为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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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6 08: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濂溪区住建局,如果不公示不同意拆除万达通车街两端栏杆的业主名单和铺号,那必然是暗箱操作。
濂溪区住建局相关人员无凭无据,弄虚作假,欺下瞒上,请上级机关和领导介入调查,且清查九江万达物业数年来收取的巨额停车费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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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6 08: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关于万达物业公司私吞业主停车费问题,濂溪区住建局的回复是:万达物业公司每半年在进出口岗亭处公示一次。濂溪区住建局相关人员,特别是管物业的金姓同志,我且问你们,物业公司自导自演,没有审计和监督的账目等同于一张废纸,难道你们不明白?!作为主管机关,作为公务员,你们比谁都清楚!九江万达金街通车街全体业主请求上级机关和领导介入调查,清查数年来九江万达物业公司收取的属于业主所有的停车费,同时拆掉岗亭,还路于民,还路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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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6 10: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濂溪区住建局于2021年4月13日下午召集业主和物业开调查处理会议,住建局一位金(音)姓同志表明,通车街有180余户,只要大家授权拆除,可以拆除。此事还经记者写了新闻稿,在九江广为人知。2021年4月23日,濂溪区住建局通过问政江西回复业主诉求称,经征求187户业主的诉求后,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决定是否拆除岗亭栏杆。而2021年5月25日,濂溪区住建局又通过问政江西回复,要征求330户主业主的诉求后,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决定是否拆除岗亭栏杆。我且问濂溪区住建局,作为主管机关,公务员,统计数据朝令夕改,无凭无据,更没有法律依据,你们这是典型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九江万达金街通车街全体业主请求上级机关和领导介入调查,清查数年来九江万达物业公司收取的属于业主所有的停车费,同时拆掉岗亭,还路于民,还路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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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6 11:03: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物业无法无天,拆除就要征求意见,TN装的时候就一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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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6 11: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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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5-26 11: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2018年,九江万达物业公司在万达金街通车街两端路口非法强建岗亭栏杆,把畅通的商业街变成停车场,停车超半小时收5元,过夜15元。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七条对小区停车位归属有了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所以,九江万达物业公司数年来在广宁金街商业街收的停车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扣除代收成本,应该按月结算,归还全体业主。可是,九江万达物业公司自收费以来,从未公开数年来巨额停车费的去向,属于严重私吞行为。请上级相关机关立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九江商业生态。
2014年到2018年,九江万达公司在销售商铺时,通过沙盘、网文、宣传单页、销售人员等主动向商铺购买方承诺,广宁金街通车街属于允许社会机动车自由通行的商业街道,这样可以较好地保障客流便利通达的预期利益,从而实现商铺最大程度的经营效益的经济目的。便捷的交通对于充分发挥商铺效用至关重要,我们基于此才决定购买商铺。开发商也信守承诺,在交付时不仅修建了双车道道路,还按照行车道路标准,在双车道道路上画出中间线,而且在交付后较长一段时间里,通车街也没有任何阻碍,车辆可以自由便利通行。物业公司也承认这一事实。根据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红线之内的街道,开发商具有自主处分权。从尊重契约自由原则,这种虽在红线之内,但允许社会车辆自由通行的允诺是合法有效的,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就如开发商允诺万达金街步行街不能通车一样,都属于自主处分的合法行为,都应受到存续保护。这种允诺即便没有写入商铺买卖合同,也依法自动纳入合同,受法律保护。2018年,九江万达物业在广宁金街通车街两端非法强建岗亭栏杆,变相把商业街变成停车场,属于严重侵权行为,必须拆除。数年来,广大业主数次投诉,濂溪区住建局分管物业的工作人员一直以漏洞百出的种种理由支持物业公司的非法行为,很显然涉嫌滥用职权、刁难群众,动机是?请上级领导关注民生,还路于民,还路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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