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王金凤在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主办的九江市金晶实业公司福利化工厂上了三年班(2006年7月至2009年8月),工资表里扣了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在金晶公司经理潘名亮的指使下,经办人公司办公室主任兼出钠黄春荣没有把王金凤的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纳到濂溪区医保局。而是挪用到金晶公司流动资金帐户上去了。造成王金凤退休时,没有缴够二十五年医疗保险,补缴了一万多元医疗保险费。此事经九江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纪委调查属实,但拒不处理潘名亮和黄春荣。我认为,该俩人已明确违犯了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该受到处分!九江市纪委能否主持公道?还王金凤一个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