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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angmeng510

是重证据、轻口供还是重口供、轻证据?——十问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公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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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9 10: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龚淑惠和她女儿(或者其他人)微信语音聊天记录及其背后所透露的信息
时间:2020年8月31日上午

1.普通话语音:他很卑鄙。不让我进,我找开锁师傅。我报了110,110说开锁师傅开不了就撬。
2.家乡话语音:他不是不同意拿钱。等法院判,判到多少就多少。
3.家乡话语音:就是昨天啊,我要进去,他不让我进,他妹妹在电话里骂,骂你骂我。骂你不要脸怎么怎么。他昨天打开门,我就进去以后,她的妹妹打电话来,不让我进,他家里全部都是这样不要脸的。我说我是合法妻子,我就抓到他打,我说我是合法妻子,想进就进,一天没有判,我一天就可以进去。他们家全部都是无赖不要脸的。
4.家乡话语音:这个不要脸的,娶也是你要娶,离也是你要离。也不关他妹妹的事,我要带人到大山,撕烂她们的嘴,她们这些婊子。
5.家乡话语音:今天早上,仙兰(注:张旭明的三弟媳)打电话来说,有事到家里去说,不要在那里闹到二哥上不了班。我说桥归桥路归路,我怎么闹到他上不了班。他们这些全部都是不要脸的,有理说不清。
6.家乡话语音:今天早上,他打电话给刘庭长(注:他们离婚案所在法庭的庭长),说龚淑惠在这里,可不可以留他住宿。刘庭长说这是你的自由,法院没有判。又说不要脸的事,说龚淑惠叫我给她钥匙,能不能给?刘庭长说,这是你的自由,想给就给。
7.家乡话语音:我不知道骂什么,听不清,我抢他手机,把我骨头都打断了(录音第3分钟)。我打电话给我弟弟(注:不知道什么样的弟弟),瑞洪仔,我说我碰到了流氓。我弟弟说发定位过来,我带人过去打他。我叫他不要来。但我对张旭明说,等我弟弟来了,我掴死你,掴死你她妈的。他吓得傻样。
8.家乡话语音:想到这,过节(注:端午节)时跟他离了就好了。你的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9.家乡话语音:我告诉他,我一刻钟都不想留在这里,谁还舍不得他啊。我说我去看病,其实我是去见了律师。
10.家乡话语音:玮清这个傻逼。她这次回了家里,她三个姑姑逗她的话。我问玮清,听说你捣鼓你爸爸和我离婚,她说没有啊。
11.家乡话语音:是啊,这样的人家,这样不要脸。是啊,小心小心又小心,还是搞到这样的事。好了就这样说。
12.普通话语音:好的,我没有带钥匙,但是我不会来的这样早。


上面语音,是张洋洋从龚淑惠手机里翻录的。首先讲张洋洋为什么要“抢”她的手机,张洋洋是这样跟我们说的:
龚淑惠进门后就打电话,张洋洋以为她要叫人过来打人,张洋洋已经听他二舅舅讲了龚淑惠叫他所谓的弟弟来打张旭明的事情。所以这个时候她只是阻止龚淑惠打电话。然后龚淑惠就用手机砸她,张洋洋才夺过手机。然后翻看了她的手机。

再次,看看12段语音里到底存在什么信息。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龚淑惠满口污言秽语。不要脸、无赖、流氓、婊子、傻逼等等,还有更难听的,我没有照实写出来。
二是龚淑惠自己招认了她“强行到张旭明家里”的重大过错。他一方面说自己是张旭明的合法妻子,随时可以进来,可以住宿,其他人无权干涉。一方面又赞成刘庭长说的“同意不同意是张旭明的自由”。而张旭明明确表示不让她住,张旭明的妹妹也是叫张旭明不要留她住宿。可是龚淑惠又以实际行动侵犯“张旭明的自由”。
三是龚淑惠无理取闹。龚淑惠在语音里多次表示,不知道张旭明的妹妹骂什么,听不清楚骂什么,从而无端的确定张旭明的妹妹在骂她。进而对张旭明的妹妹们进行侮辱和威胁要去打她们。其实张旭明的妹妹当晚来电话是询问他们到家没有,然后叫张旭明不要留她住宿,就是叮嘱这个事,因为他们已经起诉离婚了,不应该再有什么接触。
四是龚淑惠对张旭明有过威胁,要叫他不知道什么样的关系的弟弟来“掴死他”。
五是龚淑惠明确表示“自己骨头断了”,“要去医院看病”。结合她8月30日晚上洗完澡之后跟张旭明说的“浑身都疼”,还有8月31日早上起来后说的“身上疼”。表明龚淑惠经过8月30日的闹腾(包括用身体冲撞张旭明,到家门口和家里撒泼打滚)她自己已经知道她身上的肋骨断了。所以她本想去医院看病。但是因为她也知道她的肋骨断了是不要紧的,以前也断过(据说,至少在2017年断过三根),所以她并没有去医院,而是去做了她认为更重要的事情,去见了律师。
六是以上12断话,有两段是普通话。到底是给谁说的?是她女儿还是别人?

以上语音,除了证明龚淑惠口德极差和人品性格嚣张之外,一个重要的信息就是她的肋骨在8月30日晚上就断了。至于断了几根,断裂的程度如何不得而知,但是她尚可忍受,认为不要紧。
从而得出一个结论:她的伤情不是张丽明等人造成的,而是8月31日下午在与张丽明等人的肢体冲突中,在她自己寻死觅活的自残中,加剧了她的骨头断裂数量或者断裂程度。还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她在小区门口公交站台到去医院的路上仍然有可能自残,这些必须要给予合理排除。因为这个时候她自残目的已经形成了。
只有这样才能解释:
为什么张丽明等人能够不借助外力打断她14根肋骨(我们到白水湖派出所,所长都觉得不可思议;我们咨询过专家,他们说不借助外力,又是女人,徒手打断肋骨非常难),因为她的这些肋骨在事发前已经断了或者将要断了。
为什么龚淑惠在受到如此伤害之后还能够轻松走下五楼,因为她的肋骨曾经折断过,有过经历,对于肋骨折断造成的疼痛有很强的耐受力和适应性。
为什么龚淑惠下楼后能够跟张耿明(当事人之一)有如此平和的交谈,因为根本就没有发生如她报案时的那种恶意伤害,没有形成与之相符的仇恨。当然就没有仇恨的表情。
为什么龚淑惠下楼后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如上所述,根本就没有发生那种恶意的故意伤害,龚淑惠当时都认为只是争吵,只是拉扯,没有理由报警。要知道,龚淑惠开不了门,住不了店,都知道第一时间报警,如果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她为什么会不报警?
后来为什么她又报警了?因为客观上她的身体可能出现了某些明显不适;主观上她是和所谓的“曹律师”打了电话之后,在曹律师的提醒下(这回,她没有把曹律师当空气),她产生了要以报警为手段,达到保住婚姻,或者在离婚案件中获得更多利益的目的。她在报警的时候,并不是真正要让张丽明等人坐牢,这只是向张旭明施加压力,迫使张旭明在离婚中低头让步的手段。
这也能进一步解释:
为什么龚淑惠几乎在第一时间中止了原本定于9月18日的离婚开庭。因为她不想离婚。如果她想离婚,这个时候她是受害方,根据有利原则,法院会支持她的诉求。
为什么她不想离婚呢?因为她需要这个婚姻,哪怕是一个名义,她也需要,这是她自己说的。她多次跟我们讲,她的女儿在考公务员,等考完公务员以后再离婚。我们猜测,是不是政治审查需要这个婚姻,需要这个家庭做保护?
为什么当我们起初几次去探望她时,她还把我们当家人,还说希望我姑姑和仙兰(我们老三媳妇)去医院照顾她,她还说出院后要去大山(我们老家)静养。还说最对不起的是爹爹等等。因为她还不想和我们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这些我们都有录音可以证明。只是一直以来,张旭明都没有答应,没有求过她,到后来她已经感觉到婚姻没有希望,一点希望都没有,才到公安和检察院去闹,要求公安继续抓人。
还有,为什么到最后,在年前开出50万、35万,最低不低于30万的赔偿,因为这也是她的最初的目的之一,保不住婚姻,就在这件事件中获得最大的利益。
这才是这个案子的内在逻辑。因此,综合来说,龚淑惠身上的伤根本不完全是张丽明等人造成的,更谈不上故意伤害。顶多就是在不知道她有伤的情况下,有些不理智的行为,加深了她的伤情。
公安机关如果不搞清这些,要把这个案子往故意伤害案上面办,既违背事实,又违背龚淑惠当时报警时的动机,更对被羁押的当事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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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29 10: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刚刚是8月31日上午,事件发生之前,龚淑惠和她的女儿(或者其他人)的一段微信语音聊天的录音文字稿(录音也不知道能不能发上来,发上来大家也未必听得懂,因为大部分都是土话),和我们根据录音得出的信息。我们之所以有很多疑问,确实是因为我们也掌握了很多证据。这些证据都全部提交给办案机关了。如果论坛里的朋友能够仔细看,仔细听,至少可以说明我们真的不是死不承认的,确实是有太多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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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9 11:41: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杭州保姆纵火案”、“杭州杀妻案”、“重庆两幼童坠亡案”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广为人知,杀妻案判了死刑,幼童案应该很快也会判下来。而一个几年前已经结案的保姆纵火案在网络上却持续升温,因为越来越多的线索,疑似纵火案或许另有真相。网民迫切的希望当地司法机关可以尽快启动案件重查工作。
这三个案子被联系在一起,除了都是恶性案件外,还有一些非常值得人们思考的东西,比如,当初纵火案没有像现在这样严重怀疑”托尼林“,据说大众的思维是虎毒不食子,然而幼童案活生生 告诉人们,恶虎食子极端的存在着;比如杀妻案,凶手的前期表演告诉人们,所谓看到的其实是经过精心设计的。
综合网络上杀妻案和幼童案的报道,刑侦人员对一切可以证明真相的情节、细节、痕迹、以及大量的走访从而锁定犯罪嫌疑人,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通过这两个案件,说明理性客观的处理刑事案件是多么的重要,说明重证据的原则多么重要。
去年我们江西的张玉环案,轰动全国,这个案件反映的核心问题是“有罪推定”。这个案子到目前为止没有真凶,或许永远没有,责任在谁?如果当时的办案人员以坚定的重证据原则,必然会大概率查到真凶的。
大概二十几年,有一场关于人之初,性本”善与恶“的辩论,多年后一个反方辩手说,我们必须只有正视人性中的恶,才能遏制恶的发生,就好比无畏不能是建立在无知的基础上的。 劳荣枝有着不错的家境、不错的工作,据说长的也不错,她是如何走向犯罪的,而且还是极端恶毒的犯罪。
所以,对于刑事案件,重证据必须是天大的原则。只有充分的运用证据证明真相,善恶自然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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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9 11:58: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匡庐薄雾 发表于 2021-7-29 11:41
“杭州保姆纵火案”、“杭州杀妻案”、“重庆两幼童坠亡案”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广为人知,杀妻案判了死刑,幼 ...

非常赞同论友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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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9 14: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办案机关应该回应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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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9 16: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理性的看待案件非常重要,公检有义务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或罪轻或无罪的证据。有罪无罪,罪轻罪重,最终还是要看证据的。我们也看到国家对司法系统的整顿力度,任何人都不得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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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9 17:48: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我只想问一句那别人伤是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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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9 18:11: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周星 发表于 2021-7-29 17:48
我只想问一句那别人伤是怎么来的?

请你仔细看楼主的回复,有录音为证,她是因为抢原告哥哥的手机,自己撞断了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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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9 18:25: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周星 发表于 2021-7-29 17:48
我只想问一句那别人伤是怎么来的?

原告抢被告哥哥的手机,自已把骨头撞断了。这个原告不但私闯民宅,还抢房主的手机,真是太嚣张跋扈,人品极为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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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9 19:14: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匡庐薄雾 发表于 2021-7-29 16:51
理性的看待案件非常重要,公检有义务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或罪轻或无罪的证据。有罪无罪,罪轻罪重,最终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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